一、在学院行政的领导下,主持本教研室的全面工作,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师完成教学、科研和日常管理等各项任务。
二、在学院党政负责人领导下,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,做好本教研室人员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、理论学习工作,及时反映和处理教师的有关意见和要求。增强教研室凝聚力,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。
三、组织负责编写本教研室教学大纲、教案等教学资料,安排好本教研室教师的授课计划,并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。
四、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日常教学工作,防止和杜绝教学事故发生,参与学院各项教学检查工作,安排本教研室教师听课工作。
五、负责组织好教研室活动,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研究,组织教师集体备课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。
六、按教学任务要求组织和协调好本教研室教师的排课工作,落实任课教师,在规定时间内将承担教学任务上报审核。
七、负责课程考试试卷印制前的质量把关工作,负责考试的正常进行,并对各教师阅卷情况进行检查。
八、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,制定教研室的新进教师计划,并对新进教师进行教学指导。
九、负责本教研室教师年度考核表和聘期考核表的核定工作,负责本教研室各类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。
十、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4年9月1日